受委托,本公司将于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在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交易站三楼开标室举行拍卖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标的:
| 序号 | 项目名称 | 建筑面积(㎡) | 年租金起拍价(元) | 拍卖保证金(万元) | 租期(年) | 
| 1 | 龙兴村龙兴路30号厂房 | 2045.72 | 330100 | 100 | 5 | 
| 2 | 龙兴村龙兴路33号厂房 | 2117.22 | 390400 | 120 | 5 | 
| 3 | 龙兴村周家27号厂房 | 562.94 | 93000 | 60 | 5 | 
| 4 | 龙兴村岙汤259号厂房 | 521.72 | 74300 | 40 | 5 | 
| 5 | 龙兴村岙汤271号厂房 | 1647.6 | 200100 | 40 | 5 | 
注:①原租户按规定报名并参加竞租的,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,如未报名的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。②报名人必须与汇款人一致。
二、经营要求:
工业用途,不做他用,不得转租。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。
三、竞买人资格:
1、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,不接受联合体拍租。
2、竞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。
四、标的咨询、看样: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15时前可与本公司联系看样及咨询相关事项和查阅相关文件。
五、保证金缴纳及竞买登记:竞买人须于2024年11月29日15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(户名: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龙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,账号:81170101302114879,开户行:鄞州银行五乡支行,保证金以到账为准),汇款时备注竞买人名称。并于2024年11月29日16时前凭委托人提供的保证金收据、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;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、公章(委托代理人办理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)至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,逾期不予办理,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。
六、拍卖方式: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。
七、咨询电话:0574-87319000
八、公司地址:宁波市江北区钻石商业广场18号8-4室
宁波市产权拍卖有限公司